陆川县林业局2022年工作计划
㈠造林绿化。完成山上造林1.5万亩;完成上级下达的乡村振兴工作中村屯绿化任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加强国土绿化。
㈡森林资源管理
1.加快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将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目标与林长制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地方政府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完善“林长+检察长”监督机制,落实落细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2.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效率,全力保障“一城三区”规划项目用林指标。一是结合我县“一城三区”规划目标,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2021-2035年我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县发改局将“一城三区”规划建设项目申请为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优先解决林地指标范畴;三是做好“一城三区”使用林地项目的摸底调查,掌握项目林地需求、开工计划等情况,提前做好林地指标安排计划;四是加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凡是规划区的项目申报材料,实行可容缺机制,边补边办,第一时间审核上报;五是落实“一城三区”项目跟踪服务。我局主要领导、森林资源股主动对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掌握了解项目使用林地办理进展情况,全力保障“一城三区”规划项目林地指标。
3.切实担负起森林资源监管职责。开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大持证矿山使用林地监管力度,及时查处整改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
4.组织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暨“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持续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整改,达到上级要求行政案件结案率94%以上,刑事案件移交率100%,同时做好2022年森林督查暨“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上级部署的森林督查工作任务。
5.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审核审批效率。跟踪督促各镇做好林木采伐审批权等下放事项;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6.做好野生动物转型后续监管。督促列入限期整改的养殖户在2022年6月30日规定期限内进行养殖场地整改;指导合格养殖户依法办理蛇类药用养殖审批手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7.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制定宣传计划,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各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尤其做好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围。二是抓好火源管控和督导检查,把管控野外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作为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重点林区下可燃物清理、行政交界处防火隔离带开设,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8.做好森林病虫防治检疫工作。开展各病虫监测,确保监测覆盖率达100%。加大投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㈢加进一步加强林业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为抓手,坚持兴宣重教,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干部队伍,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补足林业行政执法短板,保障人员、经费,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
㈣对县层面相关工作的建议
1.对做好全县明年工作的建议
加强县级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之间联合执法的合作协调,解决在非法开采矿山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过程中的中梗阻现象。
2.需要县委、县政府在县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
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人员不足,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林业管理职能增加,但局行政编制少,并且森林公安整体转隶县公安局管理,林业执法力量被削弱。
3.需要县委、县政府协调玉林市有关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
请县委、县政府协调自治区林业局、玉林市林业局增加我县项目使用林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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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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